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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普法 模拟法庭进社区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4-10-13 03:50)     点击:438

  昨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制观念,东亚志愿者社区大讲堂邀请了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中心和吉林众鼎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走进社区,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社区模拟法庭”。

  百余居民社区看庭审

  昨日上午,在长春市绿园区延寿社区母亲学校,“社区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一起因债务问题纠缠不清的离婚官司,百余名社区居民现场听庭。吉林众鼎律师事务所的邱德明主任扮演审判长,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中心的李新立副主任和张大伟律师担任陪审员,赵立峰律师和贾士杰律师分别担当原告与被告的委托代理人,书记员由本报记者担当。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原告委托代理人陈述案情,被告委托代理人答辩,原告举证,被告对证据提出疑义,当庭核对证据……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

  有理有据居民齐鼓掌

  法庭辩论阶段开始了,原告和被告在“夫妻一方因违法经营所负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焦点问题上展开辩论,双方僵持不下,邱德明审判长宣布休庭后,与两位陪审员组成和议庭,随后当庭宣读了判决书: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承担的债务并非家庭共同使用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并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居民听得明明白白,信服地鼓起掌来。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新立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走进基层社区普法,“社区模拟法庭”的形式很新颖,现场效果很好。

  律师进社区答疑解惑

  昨日13时许,吉林众鼎律师事务所贾士杰;律师走进长春市小房身社区,为居民讲解了法律知识,50多位居民到场听讲,还不时提出各种问题。居民张先生问,自己结婚前以个人名义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是不是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呢?在结婚前是否需要做财产公证?对此,贾士杰律师说:“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确实属个人财产,但是否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完全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比没有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另外,如果双方以书面形式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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